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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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梅路139号中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3-14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文涵路733号方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0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永隆路330弄1-5号永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0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岳阳街道人民北路73弄1号岳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12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人民北路3456号1号楼广富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涞坊路408号东一楼九里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15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视路28弄1号车墩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1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周家浜路255号洞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7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460号新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文浦路150弄2号九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0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学府路160号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育新路333号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窗口1-5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398号新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6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35号泖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6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政路1103号叶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7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文化路150号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5-12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凯路400号泗泾镇新凯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9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佘新路358号佘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佛山路336号佘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佘北大居分中心综合窗口1-5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文翔路6000号小昆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8:3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国家层面:《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
市级层面:《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28号)、《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2]11号),对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和申请发放流程进行了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残疾人本人可以通过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本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如“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等)、自助终端等渠道提出申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交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道(乡镇)”)进行初审,街道(乡镇)提出初审意见,报所在区残联进行审核,区残联作出审核意见,送区民政局审定。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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