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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1、该事项请在“一网通办”平台上提出申请。 2、能够选取电子证照的材料请优先使用电子证照。使用电子证照后,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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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 | 部门负责人 | (一)符合《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二)不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三)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四)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五)对重大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
已核准或备案的原内资企业投资项目被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应如何申报?
外商投资企业拟在沪投资新设企业并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如何申报项目核准或备案?
外国投资者拟在沪新设企业并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如何申报项目核准或备案?
外国投资者可先在沪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以该企业为项目单位,在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前,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