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保障金的垫付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33
窗口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HP
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垫付欠薪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今年企业需缴纳多少欠薪保障金?
2018年,本市暂停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征缴。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人要求垫付10个月的欠薪。处理方式:根据《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欠薪超过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
1、《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9号令,2009年9月25日修订)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帮助劳动者解决因企业欠薪引起的临时性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范围内企业缴纳欠薪保障费,以及劳动者因企业欠薪而申请先行垫付的,适用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不适用本规定。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 三、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四)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2、了解审查办理进度情况和审查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证明申请人符合审查条件的义务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配合审查机关进行审核,需要了解有关欠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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