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5(自然日)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67119647
投诉电话: 021-12345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无
办理方式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新建西路160号B座南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2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碧路2028号金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2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新苑路2号庄行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1-7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新塘路198弄180号柘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01-17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水闸路159号5号楼奉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0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头桥中路6号头桥社区事务受理中心01-10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新海街18号海湾旅游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0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西闸公路1272号西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7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11号奉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3-12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港坤路999号四团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07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2955号青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0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金海街道嘉园路258号金海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4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海农公路1478号海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07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8:30至下午16:30(其中星期六、星期日、法定节假日 仅8:30-11:30办理)
常见错误示例
1.《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第十八条;2.《关于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17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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