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7119647、(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新建西路160号B座南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2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碧路2028号金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2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新苑路2号庄行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1-7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新塘路198弄180号柘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01-17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水闸路159号5号楼奉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0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头桥中路6号头桥社区事务受理中心01-10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新海街18号海湾旅游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0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西闸公路1272号西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7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11号奉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3-12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港坤路999号四团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07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2955号青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0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金海街道嘉园路258号金海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14号窗口;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海农公路1478号海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1-07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A幢4楼415室效能监督科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 本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 人社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
|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 公安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 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 发卡(折)银行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非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