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奖励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12345、(021)33796939
投诉电话: 021-12345
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填报须知
内容应填写完整。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推荐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月明路158号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603室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职业病防治奖励是否有相关政策依据?
职业病防治奖励有相关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第二款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人填写的是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授意人。 正确做法:申请人不可以是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授意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十三条第二款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无特定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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