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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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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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上海农业网站下载填写,申请人提供 原件 3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说明材料(可提交书面承诺)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近三年种子生产地点、面积和基地联系人等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品种试验测试网络和测试点情况说明,以及相应的播种、收获、烘干等设备设施的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实景照片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育种机构、科研投入及育种材料、科研活动等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育种人员基本情况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种子经营量、经营额及其市场份额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自有科研育种基地证明或租用科研育种基地的合同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等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说明材料(可提交书面承诺);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2 审查人员 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加工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其中,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小麦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人员。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以上;^品种。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1个以上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审定品种;生产经营登记作物种子的,应当具有1个以上的登记品种。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生产环境。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决定 3 部门负责人 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5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10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500平方米以上、仓库5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检验室50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100平方米以上、仓库100平方米以上;^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加工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其中,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应当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常规小麦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0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5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大豆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3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常规棉花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1吨/小时以上;^人员。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2名以上;^品种。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1个以上与申请作物类别相应的审定品种;生产经营登记作物种子的,应当具有1个以上的登记品种。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生产环境。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颁证与送达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证照 5年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2号修订)
条款 第十九条
内容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条款 第三十一条
内容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接收申请材料。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繁殖材料生产经营的,以及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