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撤回
到现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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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66
网上咨询: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南奉公路6001号5幢(一楼)奉贤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1-33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使用非中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复印件; 3.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译本需注明与原本无异意,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生产企业委托代办退税情况备案撤回申请表
办理方式
纳税人向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局终审。
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南奉公路6001号5幢(一楼)奉贤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1-3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
市区税务局权限划分?
各区税务局负责受理和初审,市税务局负责审核确定扣除标准
常见错误示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第三条生产企业办理撤回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事项的,应在综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向综服企业结清该生产企业的代办退税款后办理。生产企业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的,应按规定先办理撤回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事项。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违规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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