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69989420、(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区F20-F3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qxf.sh.gov.cn/310114
窗口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嘉定城北路651号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109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嘉定城北路651号上海市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109室(邮编:201800)
电子邮件投诉: jdqygs@163.com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填报须知
1.申请表(含申请报告、申请书等)应当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形式标准
1.办理方式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2.线下办理形式标准:(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申请人公章。3.线上办理形式标准:(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内容如实填写或上传相关信息(线上提交资料以系统为准);(2)申请资料可通过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上传文档格式为word、pdf、jpg格式;上传资料有原件的必须上传原件,无原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保证电子文档清晰可识读。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新成路街道嘉戬公路118号嘉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区F20-F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
问:此事项是否收费?
答:此事项不收费。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示例:在填报《×××申请表》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备案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2.获得备案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备案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备案的权利。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备案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备案机构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真实材料义务。有义务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备案机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3.接受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备案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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