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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申请材料经电影行政部门受理窗口现场确认。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变更《上海市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上海市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上海市电影局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地名管理部门的批准书(可用告知承诺书代替) | 规划资源(地名管理部门)、公安部门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