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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上海市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一般乡村建设项目)申请表(新办)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限时办理归档承诺书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
建设项目竣工总平面图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单体竣工图(平、立、剖面图)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条款 | 第四十五条 | |||
内容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