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竣工综合验收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63120395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cprams/index
窗口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01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01号窗口 邮编:200001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cprams/index
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01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01号窗口 邮编: 200001
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电梯设备安装使用验收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 网上申请: 建设单位网上填写竣工验收申请表,同步通知参建单位传图,(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传竣工图,施工单位传施工资料,监理单位传监理资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使用系统登记的项目负责人的手机号,登录系统上传图纸资料。2. 网上提交: 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上传图纸资料完成后,线上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相关信息和图纸无误后,网上提交申请。(提交到申请表内容“一”选择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3. 网上接收: 建设单位提交后系统默认接收。4. 退回修改: 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进行审核,有问题可退回修改,无修改可直接结果录入,录入质量验收意见,上传监督报告。(可分批验收)5. 录入电梯验收意见: 工程质量监管部门结果录入后,建设单位登录系统,进入录入电梯验收意见页面,自行录入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验收意见,上传得《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可分批录入)6.获取证书: 建设单位录入电梯验收意见(通过意见)后,系统自动生成房屋管理部门的验收告知单,企业可登录系统线上查看或下载验收告知单。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01-0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 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加装电梯的统筹协调,会同市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指导工作 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审批管理等要求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1〕74号文) 第五点 综合竣工验收,各区房屋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加装电梯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加装电梯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在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电梯设备安装使用验收后,区房屋管理部门会同区建设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联合竣工综合验收。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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