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用工补贴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33883501
窗口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邮编:201199)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沪闵路6558号618室;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邮编:201199)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无
办理方式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当年9月16日至次年6月1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6月15日至当年9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落实闵行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闵农业农村委规〔2022〕1号)3.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1)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用工补贴: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获得本区户籍人员农业就业补贴、大学生农业就业补贴的人员缴纳社保费的,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以最低档缴纳标准为准)给予全额补贴(区承担 50%、街镇承担 50%)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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