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3280600,(021)33887152
网上咨询: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ww.smhb.gov.cn)上的“网上咨询”栏目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友东路358号3号楼922室;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201199)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上海市医院等级评审申报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医院等级评审自评报告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政府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证实性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医院等级评审所需材料众多,原始无法一一网上上报审核时,该如何继续进行?
区级医院等级评审由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负责进行,有任何问题或原始材料的审核,可联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医院应按照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向相应的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上海市医院等级评审申报书》。经审核同意后,医院将有关评审材料报至评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