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样表--上海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
《上海市学前教育幼儿资助申请表》、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孤儿证明、烈士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原件和复印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资助对象为在本市公办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幼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家庭适龄幼儿、适龄孤儿和低收入困难家庭适龄幼儿。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关于对本市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实施资助的通知(沪教委财〔2015〕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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