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举报奖励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1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规定。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产品举报奖励申请告知书2. 产品举报奖励申请表3. 授权委托书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奖励领取通知书
暂无流程图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肇嘉浜路301号601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6楼)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举报奖励是否可以匿名申请?
不可以。
常见错误示例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2007年7月26日 国务院令第503号)《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财政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财行(2001)175号)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各级举报奖励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人身份的相关情况、举报内容、奖励情况等严格保密。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并书面承诺对其就同一举报内容未获得其他部门奖励。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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