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22051115、(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格式规范,以申报通知发布为准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网上申报—材料初审—项目评审——资金审计——公示和拨付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长宁路599号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1115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进一步推进长宁区文化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资金管理办法(长文发[2018]28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确定的条件,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扶持政策享受。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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