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符合资助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23116650
网上咨询: http://edu.sh.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大沽路100号,每周三下午和周四上午
信函咨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大沽路100号3224室,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咨询: sjw@shec.edu.cn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edu.sh.gov.cn/web/hdpt/wsxf_index.html
窗口投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大沽路100号,每周三下午和周四上午
信函投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大沽路100号3224室,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投诉: http://edu.sh.gov.cn/web/hdpt/wsxf_index.html(需注册后进入投诉邮箱)
本市各类普通高中学校中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本市户籍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学校要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并经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复核通过后即可发放助学金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康健新村街道冠生园路401号学生事务中心1号楼314室;本事项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上述地址仅提供咨询服务。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4号)第二章 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 普通高中资助(二)国家助学金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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