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4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12345、4008205114(手机)、8008205114(座机)
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一楼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1-2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暂无流程图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一楼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
单位确认后,是否即可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相关政策?
是的。
享受进口仪器设备免税资格政策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至2025年12月31日。
常见错误示例
无
《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和社会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性质)名单核定办法》(沪科规〔2021〕9 号):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创新,制定本办法。第六条 市科技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税务、上海海关等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单位;并将准予核定的名单函告上海海关,抄送市财政和税务部门。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享受国家“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相关政策。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单位应当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名单核定后,单位发生名称、业务范围变更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将有关变更情况报送市科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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