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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1 | 依据名称 | 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1号) | ||
条款 | 第四条 | |||
内容 | 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 | |||
2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条款 | ||||
内容 | 附件1第41项、第42项、第316项: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实施机关为: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3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
条款 |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 |||
内容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