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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街道长宁路599号708室,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200050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 | 窗口领取或一网通办下载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 医疗机构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 | 上海市公安局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