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塔城东路400号2号楼202室 生态环境局信访室
取得预约号后,纸质材料到行政事务受理窗口现场确认。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已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经营规模变更的,否需要重新申请办理
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
常见错误示例: 1、常见错误:申请表未加盖公章
正确做法:在申请表尾页的“建设单位”栏目处加盖公章。若申请人为自然人,则由自然人亲笔签名。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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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不同意)********(单位)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新版、变更、延续)的批复 | 直接送达 | 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