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25031001;(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杨浦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2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杨浦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服务台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形式标准
网上提交电子报件的,资料形式符合网上服务系统上传或调取的要求即可。窗口提交书面报件的,应符合以下形式标准:(1)申报资料按受理标准附件中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2)申报资料每项文件之间应有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并标明项目编号;(3)由企业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4)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5)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和授权翻译机构的资质证明;(6)应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报件一致,企业不得自行更改和补充。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怀德路600号杨浦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申请人非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么
申请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办理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新办) 需要哪些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3.固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有效使用证明(复印件)4.必备的安装维修所需的设备、工具和仪器的清单,应包含:1、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2、常用的工具、维修的零配件;3、检修、调试的专用仪器。5.燃气器具生产(销售)企业委托安装、维修的协议书和主要备件的供货合同(复印件)6.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职称(复印件);5名以上与安装维修类别相适应的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7.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规定要求制定的各类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复印件)。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提交材料不清晰。正确做法:需提交清晰的材料办理。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三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3、《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2016年6月23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第三十六条: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应当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申请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的,应当按照上述条件,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其中,跨区、县范围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应当向市燃气管理处提出申请。4、、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区燃气职责分工表》的通知(沪建法规[2016]1044号):市燃气管理处负责审批跨区域服务范围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获知申请事项的结果的权利;2、在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前,撤销申请事项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承诺并履行承诺:在申请过程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其相关资料是属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所提交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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