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33885980、(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MH
窗口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谭路168号就业促进中心来沪人员就业管理1-8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谭路168号就业促进中心来沪人员就业管理1-8号窗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根据评选通知确定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莘谭路168号闵行区就业促进中心1-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候选申请向谁申报?
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候选申请由闵行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来沪人员就业管理部门受理,并进行材料初审。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非历届获得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直接申报上海市优秀农民工。正确做法:先申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现任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现为国家级或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及在国家一、二类技能竞赛、本市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
《关于做好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3〕36号)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2.了解办理进度和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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