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6705308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518eda11-a701-45b2-a0ce-3603b89b3c0d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万荣路908号一楼8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万荣路908号1楼服务台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1、 此表由申请失业登记的来沪人员填写; 2、 登记失业人员对此表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 经办人和受理机构需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此表。
形式标准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失业人员登记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万荣路908号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一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静安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常熟路115号1楼1号窗口和2楼大厅1号窗口。 曹家渡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万航渡路767弄56号1楼大厅1号窗口。 江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常德路818号1楼大厅1号窗口。 石门二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武定路139号1楼大厅1号窗口。 南京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延安中路955弄67号1楼大厅1号窗口。 天目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沪太路150号1楼大厅1号窗口。 北站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天目中路532号1楼1号窗口和2楼1号窗口。 宝山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宝昌路519号1楼大厅1号窗口。 芷江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芷江西路151号1楼大厅1号窗口。 共和新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平型关路487号1楼大厅1号窗口。 大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彭江路188号1楼大厅1号窗口。 彭浦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安泽路78号1楼大厅1号窗口。 临汾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临汾路街道临汾路335号一楼1楼大厅1号窗口。 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灵石路725号丙1楼大厅1号窗口。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静安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曹家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江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石门二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南京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天目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2: 00,下午 13: 00-16: 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北站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宝山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2: 00,下午 13: 00-16: 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芷江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2: 00,下午 13: 00-16: 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共和新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2: 00,下午 13: 00-16: 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大宁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2: 00,下午 13: 00-16: 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彭浦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6: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临汾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2: 00,下午 13: 00-16: 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彭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 30-12: 00,下午 13: 00-16: 30;双休日和国定节假日8:30—11:3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失业登记表》、《就业创业证》(或《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人到区就促中心窗口要求办理失业登记。 正确做法:应当是到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1号)。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 2、了解审查办理进度情况和审查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证明申请人符合审查条件的义务 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失业登记》个人事项线上办理-APP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