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63137613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HP
窗口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南车站路525号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205室1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南车站路525号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205室1号窗口(邮编:200011)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HP
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南车站路525号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205室1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南车站路525号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205室1号窗口(邮编:200011)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公益性组织提出申请,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初审和复审,提交至区就促中心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终审。通过终审后,业务数据流转至各区失保部门发放补贴。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南车站路525号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205室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调整完善本市“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9号);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完善本市“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13号);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促进本市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76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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