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血干细胞移植救助项目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8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20(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2121999
窗口咨询: 市红十字会、各区红十字会
投诉电话: 021-12345
(一)患者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以及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非本市户籍对象(其中0-18岁白血病患儿可申请红基会大病儿童救助项目,本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标准:家庭中每个人近12个月月均工资性收入(含五险一金)均低于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患者已在本市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院施行移植手术且不超过3个月; (四)符合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要求的适应症:急性白血病第一、第二次缓解期,其中AML-M3为第二次缓解期以后;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慢性期);非髓性淋巴瘤(III期、IV期);多发性骨髓瘤(II期、III期);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认定的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医保支付的各项适应症。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在实施移植手术后3个月内提出救助申请。1、本市户籍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镇)红十字会(或“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所属区红十字会)提交书面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镇)红十字会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复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每季度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救助申请进行集中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患者(或法定监护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出院小结(或医院证明)至所在区红十字会领取救助款。2、非本市户籍的在沪高校注册全日制就读生向所在高校红十字会,提交书面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红十字会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每季度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救助申请进行集中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患者(或法定监护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出院小结(或医院证明)至所在高校红十字会领取救助款。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浦东南路3500号尚博金融中心T1办公楼底楼市红十字会大厅1-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红十字会救助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实施方案》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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