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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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规范、准确、完整填写,申请单位盖章。

形式标准

1、申报材料以电子文档提交的,应当加盖申请单位(或个人)电子签章。
2、申报材料以纸质文档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应当清晰;
3、纸质申报材料均应当加盖申请单位(或个人)签章或骑缝章;
4、相关政府批准文件采用电子扫描件上报的,应当制作成A4规格的PDF文件;

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备案申请表 网上下载、提携后提供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建设方案(暨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人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上海市设施农业用地协议书 协议书签订后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 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测绘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合同签订后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耕地复垦还耕承诺书 网上下载,填写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集体经济组织公告及公告无异议证明 委托集体经济组织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法人营业执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备案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备案格式文书等;
2.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审批的平等权利;
3.在依法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职权范围内,申请人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审批申请,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申请人有权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在提交申请材料当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乡镇人民政府逾期不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申请人按照乡镇人民政府告知的补正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乡镇人民政府仍不受理的,申请人有权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改正;
5.乡镇人民政府如不能在法定或承诺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长期限内作出决定;
6.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备案审批,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或者向申请人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投诉或者举报;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审批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定条件和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取得行政审批后,应当依法从事该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决定对申请人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所规定的义务;
3.申请人取得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后,需要对行政许可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作出变更;
4.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取得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后从事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情况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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