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互助保障(在职住院理赔)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32250855、(021)62443124、(021)32020108
窗口咨询: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09-C10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台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提交相关材料(申报表(敲章)、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会员卡复印件)即可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专业服务大厅C09-C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住院发票有什么有效期限?
保障期满之日起两年内。
常见错误示例
1、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2020年2月25日 第三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41号 第二条“各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职工团体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计划”,缓解职工大病医疗风险。用人单位在组织职工团体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上述互助保障计划时,要为透析病人等重病职工一起投保。” 3、根据普陀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会章程 4、《上海市普陀区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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