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告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54614788*4047
投诉电话: 021-12345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街道小木桥路683号407室安全管理科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0:00至00:00,下午00:00至0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无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2.《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4月18日)第十三条 安装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时按规定提交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料。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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