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设区的市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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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产地检疫的许可-微视频918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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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3、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4、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5、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zwdt.sh.gov.cn/)、电话咨询上海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或阅读本指南等渠道了解申请规定的许可条件,并按条件进行自查,是否具备取得许可证的条件。
2、申请人应当在https://zbzj.agri.cn/pq/pq_index网上填写申请,按要求上传申请相关电子材料,将申请书填写完整后,提交保存,并用A4复印纸打印提交的申请书,再盖单位的公章寄所在地的植物检疫机构。
3、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4、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的工作,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按照行政机关告知的现场审核时间完成接受核查的准备工作。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产地检疫合格证》 批文 1年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农业植物检疫单证的通知》
条款
内容 附表 产地检疫合格证 样式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条款 第三条
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2 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条款 第十一条
内容 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单位,必须有计划地建立无植物检疫对象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试验、推广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带有植物检疫对象。植物检疫机构应实施产地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