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66
网上咨询: 上海税务网(shanghai.chinatax.gov.cn)
窗口咨询: 金山区山阳镇浩源路80号金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导税台 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538号金山区税务局第二十一税务所导税台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上海税务网(shanghai.chinatax.gov.cn)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受理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办理(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纠错。(2)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启动违法处罚业务流程。3.反馈办理结束后,向纳税人反馈结果。4.归档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浩源路80号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浩源路80号金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10-18号窗口;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538号金山区税务局第二十一税务所1-1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三十一条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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