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学费补贴申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85、(021)12345
网上咨询: 网上咨询网址: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stRegionIndex.do?stRegion=SH00CM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fwsxglpt.sh.gov.cn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一)申请1.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助学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由残疾人学生或生活困难残疾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镇(乡)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贴申请表》,并出具申请材料(学费发票原件作为报销凭证不予返还,其余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助学补贴”申请可由申请人或委托人办理申请手续,委托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书。对需要经济状况核对的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应当填写《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申请表》,按照《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试行)》进行经济状况认定。2.就读成人教育机构在报读成人学历教育之前,残疾人应向户籍所在区残联提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备案申请,填写《上海市残疾人成人学历教育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每学年成人学历教育考试(考核)合格的补贴对象,申请补贴时出具申请材料(学费发票原件作为报销凭证不予返还,其余原件经审核后返还)。(二)审批1.就读全日制高等院校(1)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申请,街镇(乡)残联应予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复核。对材料不齐全的申请,街镇(乡)残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予以补齐,同时退回申请材料。(2)区残联对街镇(乡)报送的申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金融机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归档,相关数据录入上海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贴专项数据库,做好助学补贴台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区残联应将申请材料退回街镇(乡)残联,由街镇(乡)残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2.就读成人教育机构(1)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申请,区残联应予以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金融机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并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归档,相关数据录入上海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贴专项数据库,做好助学补贴台账。(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区残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予以补齐,同时退回申请材料。
办理方式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1.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寒山寺路164号崇明区城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9号-13号窗口;2.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嘉华路8号崇明区绿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8号窗口; 3.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4291号崇明区三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7号窗口; 4.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合作公路70号崇明区庙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号-16号窗口; 5.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573号崇明区港西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号窗口; 6.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建星路108号崇明区建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号窗口; 7.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801号崇明区新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号-12号窗口;新河镇新晨路35号崇明区新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分中心3号-4号窗口; 8.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竖公路3150号崇明区竖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9号-10号窗口; 9.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化工路17号崇明区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7号-14号窗口; 10.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建联路1138号崇明区港沿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号窗口; 11.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向化大街149号崇明区向化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6号-10号窗口; 12.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广福路37号崇明区中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号-6号窗口; 13.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北陈公路1454号崇明区陈家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号-10号窗口; 14.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海舸路465号崇明区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9号-14号窗口; 15.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新环路57号崇明区横沙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6号窗口; 16.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海展路80号崇明区新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4号-10号窗口; 17.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东冉路783号崇明区东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号-7号窗口; 18.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287号崇明区新村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4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关于调整上海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6〕117号)
是否收费:否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