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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
培训点批复文件 | 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