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中心)预约开放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62742894
投诉电话: 021-12345
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交相应政府核发材料且符合所申请实训室相关性要求。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一、申请与使用程序1、培训机构首次进入公共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前,需通过上海人社自主经办平台: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填写并提交申请预约资质,开通相应实训室预约权限。功能路径:“劳动就业”→“公共实训”→“公共实训基地机构首次申请”。2、已审核通过的培训机构当有使用实训资源需求的,须提前5个自然日,通过上海人社自助经办平台,预约登记 1个月内的实训。预约使用日期前5个自然日,系统自动处理预约并短信回复,预约系统地址为: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具体预约操作详见首页面下-通知公告-操作手册-14.《公共实训模块自助经办平台用户操作手册》。3、预约通过的培训机构请按预约确认的时间进入公共实训基地(中心)进行实训。4、培训机构进入实训室应遵守实训室的相关规章制度。二 、预约积分规则1、上海人社自助经办平台公共实训预约实行预约积分制管理,根据积分制原则由系统自动判定预约需求。2、系统每日自动对5日后一天的预约单进行安排。根据培训机构预约先后顺序、积分值的高低等,自动判别分配实训室使用权。3、培训机构获得预约权限的每个实训室,均有初始积分20000分,积分每年初始化一次。4、积分使用:①预约成功一次“上午”使用30分;预约成功一次“下午”使用40分;预约成功一次“晚上”使用30分。②对已预约成功的实训需求,培训机构如需放弃预约的,可在上海人社自助经办平台上进行“放弃预约”操作,已扣积分不返还。③对仍在系统审核中的预约单,培训机构如需取消预约的,可选择“取消预约”,系统不扣除积分。④其他积分扣除及奖励情况5、实训资源预约的优先顺序为:①考试(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认证)②实训、竞赛、体验;相同预约按积分值高低,相同积分按提交预约单时间先后。6、其他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天山路1800号1号楼802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0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54号);《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年)》;人社部发〔2021〕102号《“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沪人社职〔2022〕25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落实国家“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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