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69732530、(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www.shqp.gov.cn/edu/
窗口咨询: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公园东路1155号青浦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101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qpservice.org.cn/qp/comment/
窗口投诉: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公园东路1155号青浦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101号窗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根据当年度政策要求
形式标准
无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公园东路1155号青浦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10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对行政奖励结果有异议,如何反映?
可以拨打投诉电话进行反映。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发现申请表格填写错误,申请人修改后直接提交。正确做法:申请表格的修改处应盖有单位公章,合同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有其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发布,2018年最新修订)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当年度政策要求申请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符合当年度政策要求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