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安排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电话咨询: 80363300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40号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外地市场是否能申请资助
不能。该项资助对象仅针对本市市场。
常见错误示例
无
1.《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成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政策和战略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具体工作由同级知识产权部门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 2.《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知局规 〔2022〕1 号)第六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负责项目的受理、审核、组织评审、合同管理和公示公开等;负责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进行日常跟踪监管。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及培育市场、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可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请资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市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接受、配合检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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