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6050190、(021)63176102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39830024-1a25-48ee-ba8b-9451d7ef7cf4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按照本指南列明的申报材料要求(备注)填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注销、补办)申请书(含承诺书) | 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列明的要求(备注)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企业名称的,含准予企业名称变更的核准文件)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提交变更后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 应急管理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