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人才引进审批(终审)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33、(021)68289698
窗口咨询: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紫杉路158弄A1座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二楼3-5号和17号窗口(邮政编码:201306)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件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紫杉路158弄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二楼3-5号和17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引进人才需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高层次人才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5、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是指经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支持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重点机构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进行推荐,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三)高技能人才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上传附件电子签章不显示,提示没有电子签章,但实际已经去数字认证中心做好了电子签章,如何处理?正确做法:请将自主经办平台网址添加可信任站点即可。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25号)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7号)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2、了解审批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证明申请人本人符合审批条件的义务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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