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售、购买、利用的备案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33883501
网上咨询: http://nyncw.sh.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邮编:201199)
电子邮件咨询: zfdxx@shmh.gov.cn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七莘路412号1233室;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邮编:201199)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填报须知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当年9月16日至次年6月1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当年6月15日至当年9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备案有效期是多久
实验室备案有效期5年。
此事项是否收费?
不收费。
常见错误示例
1. 表格上经常不加盖鲜章,正确的应该加盖鲜章; 2.申请单位常填写简称,正确应该填写为工商核准的全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出售、购买、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 《经营利用证》到出售、收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出售、购买、利用活动。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获得备案号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经批准出售、购买、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 《经营利用证》到出售、收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出售、购买、利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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