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库)经营备案

公共停车场(库)(含临时停车场)歇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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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歇业备案0925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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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此事项是否收费

此事项不收费

需要哪些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2份纸质 , 营业执照中注册地与停车场(库)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取得停车场(库)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2 停车场(库)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产权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2份 纸质 ,若停车场(库)的土地或建筑物属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土地或建筑物出租者的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产权证明3 泊位平面图 复印件 2 份纸质, 泊位平面图须加盖单位公章4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停车场(库)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2份 纸质 ,合法有效5 《上海市交通港航公共停车场(库)基本信息表》 原件 3份纸质 , 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加盖公章6 《上海市交通港航收费停车场(库)等级审核表》 原件 4份纸质 , 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加盖公章7 《上海市交通港航收费停车场(库)收费标准报备表》原件 4份 纸质, 中外合资、外企企业还需填写此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加盖公章8 《上海市交通港航公共停车信息系统联网承诺书》 原件 2份 纸质, 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加盖公章9 符合《公共停车 场(库)电子收费系统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份 纸质,合法有效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未加盖公章。
正确做法:加盖公章。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1.《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共停车场(库)经营的,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市运输管理处或者所在地的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2.《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2012年8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公布,根据2024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第三次修正)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二款
第十四条 (经营登记备案)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并在工商登记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自变更、歇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公共停车场(库)歇业的,经营者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八条第一、二款 (临时停车场经营登记备案)利用闲置空地开设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备案手续。经营者办理备案手续前,应当按照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停车场的消防条件以及对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经营者应当公示停车场设置方案,并通过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停车场周边单位、居民的意见。评估报告以及听取意见的情况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时一并向备案部门提交。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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