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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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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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持《光荣证》无效且应当退回:1、申请再生育子女;2、违反规定生育子女;3、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光荣证》;4、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对按规定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实的,其获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始无效。3、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自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再生育子女申请之日起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4、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自生育行为发生之日起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当事人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的,应当主动到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持《光荣证》无效且应当退回:1、申请再生育子女;2、违反规定生育子女;3、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光荣证》;4、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对按规定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实的,其获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始无效。3、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自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再生育子女申请之日起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4、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自生育行为发生之日起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当事人所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效的,应当主动到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定海路街道长阳路3066号杨浦区定海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1楼大厅1号-9号、12号窗口;杨浦区大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大桥街道平凉路1730号1楼大厅1-9号窗口;杨浦区平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平凉路街道吉林路18号1楼大厅1-6号窗口;杨浦区江浦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江浦路街道许昌路1150号1楼大厅1-7号窗口;杨浦区四平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四平路街道本溪路168弄2号101大厅1-5号窗口;杨浦区控江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控江路街道黄兴路572号1楼大厅1-6号窗口;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延吉中路77号1楼大厅1-4号窗口;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延吉东路107号1楼大厅1-5号窗口;杨浦区殷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殷行街道开鲁路333号1楼大厅1-9号窗口;杨浦区五角场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五角场街道政化路357号1楼大厅1-8号窗口;杨浦区长海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长海路街道国和路425号1楼大厅1-10号窗口;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政悦路329号1楼大厅1-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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