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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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电子化材料需申请人通过法人一证通自助完成填报。纸质材料需申请人按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采用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人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 http://zjw.sh.gov.cn)”发起在线申请,网上申请后自动受理并收到《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目录

主要人员检测技术培训证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检测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 0 电子 必要
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人社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主要人员身份证 市公安局 原件 0 电子 必要
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发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营业执照 全国市场监管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中高级职称人员职称证 人社部门 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人员初始或变更注册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工作场所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 1.综合资质 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专项资质 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 9 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一)综合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 企业,且均具有 15 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2)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 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 5 个专项资质和其它 2 个专项资质。 (3)具备 9 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社会信誉良好,近 3 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 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质量负 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 8 年以上 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4 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 师不少于 2 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 2 名,且均具有 2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3)技术人员不少于 150 人,其中具有 3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 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工程 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 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 9 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19 要求。 (2)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二)专项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 (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 6 项专项资质,应当具有 3 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3)具备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社会信誉良好,近 3 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 5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主要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人员配备表》规定要求。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2)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 1.综合资质 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专项资质 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 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 9 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一)综合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 企业,且均具有 15 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2)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 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 5 个专项资质和其它 2 个专项资质。 (3)具备 9 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社会信誉良好,近 3 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 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质量负 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 8 年以上 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4 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 师不少于 2 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 2 名,且均具有 2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3)技术人员不少于 150 人,其中具有 3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 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工程 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 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 9 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19 要求。 (2)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二)专项资质 1.资历及信誉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 (2)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 6 项专项资质,应当具有 3 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3)具备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社会信誉良好,近 3 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 5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主要人员数量不少于《主要人员配备表》规定要求。 3.检测设备及场所 (1)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2)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颁证与送达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证照 5年 点击下载 电子证书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条款 第十条
内容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条款 第十八条
内容 隔震减震装置用于建设工程前,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取样,送建设单位委托的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隔震减震装置。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隔震减震装置属于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
2 依据名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条款 第三十一条
内容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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