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光飞路200号西楼601室;上海市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监督所)(邮编: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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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打印。 2.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1.申报资料按本手册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4.申请材料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 1 | 依据名称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
| 条款 | 第四条第一、二款 | |||
| 内容 |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