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缴费事项(集中参保)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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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1、本市在校学生。提供学籍信息,在学籍所属学校,提交参保申请,符合参保条件,进行缴费,按需线下领证。2、散居儿童。(1)学龄前散居少儿,本市户籍。提供证明材料(包含幼儿的上海市《居民户口簿》,如果人户一致的,选择户籍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参保申请,进行缴费,按需线下领证。如果非人户一致的,可以选择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转移登记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参保申请,进行缴费,按需线下领证。(2)学龄前散居少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人员同住子女。提供证明材料(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人户一致的,可选择居住证居住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参保申请,进行缴费,按需线下领证。如果非人户一致的,可以选择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转移登记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参保申请,进行缴费,按需线下领证。(3)学龄前散居少儿,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未报入上海户口的子女。提供证明材料(上海户籍的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出生证、结婚证等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已参加当年度上海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凭证,选择父或母户籍地所属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参保申请,进行缴费,按需线下领证。(4)其他散居人员。根据人员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上海市《居民户口簿》、含本人为同住子女信息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本人第一次复读证明、残疾证明、非学校就读证明、其他证明),选择户籍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参保申请,进行缴费,按需线下领证。注:上述所有参保对象如果符合低保人员条件,无须缴费,按需线下领证。

办理方式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