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申请
到现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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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33886903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技术评估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理后,委托技术评估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出具专家论证意见。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I区I05-I09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市政府第77号令)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阶段,委托相关机构对玻璃幕墙的光反射环境影响进行技术评估,并提交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由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等规则,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2.《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版)》(沪环保评[2016]23号)第一条;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评[2015]522号)第一条、第二条;4.《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79号)第二条、第五条及附件1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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