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3950539、(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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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表(含申请报告、申请书等)应当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身份证明 | 公安部门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从业资格证》 | 交通主管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
条款 | 第二十三条 | |||
内容 | 第二十三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2 | 依据名称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 | ||
条款 | 第二条、第六条 | |||
内容 | 第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第六条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 |||
3 | 依据名称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条款 | 第四十四条 | |||
内容 |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