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表(含申请报告、申请书等)应当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形式标准

1.办理方式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
2.线下办理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线上办理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材料目录内容如实填写或上传相关信息(线上提交资料以系统为准);
(2)申请资料可通过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上传文档格式为pdf、jpg格式;上传资料必须上传原件或通过本市电子证照库调取,保证电子文档清晰可识读。

申请材料目录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从业资格证》 交通主管部门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条款 第二十三条
内容 第二十三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依据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条款 第四十四条
内容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3 依据名称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8号)
条款 第二条、第六条
内容 第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第六条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