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的升学照顾身份认定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57966119;(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金山区卫零路809号506室(金山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电子邮件咨询: jinshanqiaoban@163.com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卫零路809号507室(金山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填报须知
交验正本核对,外文资料需要本市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形式标准
A4纸质复印件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大厅1-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提交材料应当为A4纸型还是16开纸型?
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常见错误示例
申请人联系电话填写不完整或不标准,应填写联系人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号码按区号、总机号、分机号的顺序填写。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第三条第2款:侨眷身份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确认。第二十二条第1款: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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