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参保申请
到现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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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12351
投诉电话: 021-12345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每年在规定的集中办理月(5-6月),单位经办人通过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为职工统一申办,保障期限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杭州湾大道609号金山区职工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
参保范围?参保时间?参保途径?
参保范围?一、在职住院: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保”)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 。1、属于“职保”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2、不属于“职保”范围,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二、重大疾病: 1、属于“职保”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2、不属于“职保”范围,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三、意外伤害: 1、属于“职保”保障范围的在职职工; 2、不属于“职保”范围,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参保时间?1、每年5、6月。参保途径?1、由单位统一组织参保。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00〕52号)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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