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老年综合津贴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962200、(021)962222、(021)64968526
窗口咨询: 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信函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750号601室 邮政编码:201199
电子邮件咨询: mzjxx@shmh.gov.cn,llbxx@shmh.gov.cn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qxf.sh.gov.cn/310112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750号闵行区民政局1楼信访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750号601室 邮政编码:201199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沪松公路577号七宝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3号窗口;1.七宝镇:闵行区沪松公路577号3号综合窗口 (021)54791001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2.莘庄镇:闵行区莘庄镇莘西南路158号9-22窗口(021)34709928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周一至周五:9-22号(综合窗口);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9-22号综合窗口中有5个值班窗口开放。3.吴泾镇:闵行区吴泾镇宝秀路555号(021)54737105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周一至周五:1-15号(综合窗口);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1-15号综合窗口中有3个值班窗口开放。4.颛桥镇 闵行区颛桥镇联农路297号1-16号综合窗口(021)51987090-0周一至周五:8:30-16:30; 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5.莘庄工业区:闵行区春光路710号6-14号窗口(021)34909876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6.江川路街道:闵行区鹤庆路398号1-12号综合窗口(021)64626976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7.古美路街道:闵行区古龙路1139号综合窗口(一口式办理,每个窗口都可以办理)(021)54163600 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8.虹桥镇 闵行区虹桥镇合川路2885号 (021)64658822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9.华漕镇 闵行区华漕镇平乐路25号 23,24号窗口(021)33509620 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10.马桥镇:闵行区马桥镇银春路2016号23,24号窗口(021)64099686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 5-19号窗口(周一到周五11:00--12:00休息)。11.梅陇镇:闵行区莘朱路1925号1--13(叫号)、(021)54630061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12.浦江镇:闵行区浦江镇江航南路950号1-14号、(021)34302140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 。13.浦锦街道:闵行区浦江镇浦瑞路326号1-4号、7-15号、(021)34787815 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14.新虹街道:闵行区申滨路777号1楼大厅综合窗口1号-13号(021)52962133 周一至周五:8:30-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30-11:30)
常见问题
老年综合津贴如何计算?
答:(1)2016年5月1日前身故的,不发放津贴。 (2)2016年5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老人,津贴从4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计算。 (3)津贴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 (4)2016年4月后新迁入本市户籍的老年人自户籍迁入当月开始根据使用标准按月计算。
老年综合津贴标准是否每年调整?
答:老年综合津贴的标准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财政收入、物价、养老金、老年福利等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调整。
如何领取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实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无需申请即可享受。老年人只需要选择通过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领取津贴。老年人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一网通办”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过人工窗口或自助终端选择津贴领取渠道。由监护人或代理人前往就近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选择津贴领取渠道的,应当提供老年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常见错误示例
代理人申请敬老卡未带委托书;老年人补换领敬老卡但未注销原卡就重新申请
1.《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16年1月29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15号发布)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段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2.《关于完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通知》(沪府规 〔2024〕1号) 一、发放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三、发放程序。老年综合津贴实行“免申即享”.具体发放程序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另行制定。四、发放形式。老年综合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发放.上海市敬老卡和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具体事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3.《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沪民规〔2024〕7 号)二、津贴计算和发放(二)老年人因户籍迁出本市、身故等原因不再符合津贴发放条件的,津贴停止发放。(三)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津贴发放日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 1 月、4 月、7 月、10 月)的 15 日。三、发放程序(一)名单生成与“信息确认单”推送。(二)信息确认。老年人需要对“信息确认单”上的发放渠道进行确认,选择上海市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用于津贴发放。(三)发放清单审定。市数据局根据确认的信息通过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初步发放清单。区民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负责对初步发放清单中户籍在本行政区域老年人的信息统一审定.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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