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企业查询员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12345
窗口咨询: 被查询人为中国公民的,前往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咨询;为外国人的,向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咨询。
投诉电话: 021-12345
单位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不含有特别程序
网上办理。登录"一网通办“搜索关键字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广中路街道中山北一路803号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12楼1205室(业务指导,不具体办理证明开具业务);被查询人为中国公民的,前往住所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为外国人的,向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线下窗口申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00:00至下午00:00(提供24小时网上申请服务)
常见错误示例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1]19号)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第三条 公安部建立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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